- 索 引 號:
- 11450222007629223K/2023-07691
- 效力狀態:
- 發文單位:
- 廣西柳州柳城縣人民政府
- 成文日期:
- 2023年03月17日
- 標 題:
- 柳城政辦〔2023〕7號 關于印發柳城縣政務信息上報工作考評細則的通知
- 發文字號:
- 柳城政辦〔2023〕7號
- 發布日期:
- 2023年03月17日
- 相關解讀:
柳城政辦〔2023〕7號 關于印發柳城縣政務信息上報工作考評細則的通知
柳城政辦〔2023〕7號
柳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
柳城縣政務信息上報工作考評細則的通知
各鄉鎮人民政府、華僑管理區,全縣各有關單位:
經縣人民政府同意,現將修訂后的《柳城縣政府系統政務信息上報工作考評細則》印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柳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3年3月17日
(公開方式:主動公開)
柳城縣政務信息上報工作考評細則
一、考核指標
全縣政務信息上報工作。
二、考核對象
全縣政務信息上報工作績效考評單位。
三、考評細則
(一)分值構成(按百分制計算):
1.完成全年信息采用任務的,得60分;
2.按時按質完成信息約稿的,得30分;
3.領導重視政務信息工作,機制完善,有專人從事政務信息工作,信息業務活動開展正常、信息報送積極的,得10分。
(二)計扣分標準:
1.年度信息采用任務完成率在75%以上(含75%)但沒有全部完成上報采用任務的,扣12分;年度信息采用任務完成率在50%(含50%)—75%(不含75%)的,扣24分;年度信息采用任務完成率在25%(含25%)—50%(不含50%)的,扣36分;年度信息采用任務完成率在0%(不含0%)—25%(不含25%)的,扣48分;年度信息采用率為0的,扣60分。
2.縣政府辦公室下發書面或電話約稿通知后,相關單位未能按時、按質上報約稿信息,或上報信息涉嫌抄襲、雷同、重復的,每次扣10分。核實信息和補充內容反饋不及時的,每次扣5分;不反饋的,每次扣10分。超過30分的按30分扣除。無故遲報、漏報、不報約稿信息超過2次的,取消該單位評優資格,并報縣政府分管領導同意后給予通報批評。
3.政務信息工作機制不健全的,扣20分。各鄉鎮(華僑管理區)、各部門、各單位應確定分管領導和至少1名信息員,建立本單位信息工作機制、健全信息網絡。領導不重視的,如主要領導未為信息員創造信息寫作條件,分管領導未定期指導政務信息工作等,扣5分;信息激勵、上報簽發等機制不完善的,扣5分;未安排專人從事政務信息工作的,扣5分;信息業務活動開展不正常、報送信息不積極的,扣5分。
4.上報信息出現嚴重失實或未經核實、越級、亂報、謊報信息的,一經查實,按規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,單位信息工作年度績效考核分為0。
5.各考評單位上報信息,獲縣政府辦公室采用于縣本級各類刊物,簡訊信息計5分/條,封面信息計10分/條,縣內動態類、情況反映類信息計15分/條;經縣政府辦公室審核后單條上報的計15分/條,綜合上報的計10分/條;獲市政府辦公室刊物采用的計15-20分/條,獲自治區政府辦公廳信息刊物采用的計20-30分/條。(同條信息不累積加分,只計最高分)
6.上報區、市的信息,得到區、市領導批示的,每條獎勵100分(同一條信息同時獲自治區、柳州市領導批示的,累計獎勵加分1次,即加分100分);用在縣內刊物的信息,得到縣領導批示的,每條獎勵60分(同一條信息同時獲多位縣領導批示的,累計獎勵加分1次,即加分60分)。
7.各政務信息任務考評單位應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,認真對照年初確定的主要指標、重點工作任務以及信息任務考核指標,強化措施、加快進度,確保完成和盡可能提前完成全年政務信息目標任務。逢單位完成分數相同的情況,根據完成全年任務時間先后確定排名,若完成時間相同的情況,根據平時上報稿件積極性和質量確定排名。
8.突發事件和緊急敏感情況發生后,涉及的相關單位在20分鐘內電話報告縣政府辦公室信息股(上班時間)或縣政府辦公室值班室(下班、周末及節假日),1小時內上報書面文字材料。特別重大、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敏感情況一旦發生,涉及的相關單位力爭在10分鐘內電話報告縣政府辦公室信息股(上班時間)或縣政府辦公室值班室(下班、周末及節假日),40分鐘內上報書面文字材料。報送時間超過2小時為遲報,扣30分;超過12小時為漏報,扣50分;超過48小時為瞞報。全年出現2次遲報或1次瞞報的,單位信息工作年度績效考核分為0。凡因重大緊急信息遲報、漏報、瞞報、誤報造成不良影響或被市委辦公室書面通報批評的單位,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,單位信息工作年度績效考核分為0。
四、考評辦法
信息工作納入各鄉鎮(華僑管理區)、縣直單位年度績效考核,各單位具體分值以當年縣委、縣政府督查和績效考評辦公室賦予分值為準;由縣政府辦公室進行政務信息上報考評工作,以當年度實際采用得分為準。
五、其他
(一)各單位年度政務信息采用任務完成情況,每季度通報一次。
(二)本考評細則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,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。2021年4月20日制定下發的《柳城縣政務信息上報工作考評細則》(柳城政辦〔2021〕22號)停止執行。
附件:柳城縣各單位政務信息采用任務表
附件
柳城縣各單位政務信息采用任務表
系列 | 序號 | 單位 | 采用任務 (分/年) |
一類 | 1 | 大埔鎮 | 180 |
2 | 鳳山鎮 | 180 | |
3 | 東泉鎮 | 180 | |
4 | 沖脈鎮 | 180 | |
5 | 龍頭鎮 | 180 | |
6 | 六塘鎮 | 180 | |
7 | 寨隆鎮 | 180 | |
8 | 沙埔鎮 | 180 | |
9 | 太平鎮 | 180 | |
10 | 古砦仫佬族鄉 | 180 | |
11 | 馬山鎮 | 180 | |
12 | 社沖鄉 | 180 | |
13 | 柳華管理區 | 60 | |
14 | 伏華管理區 | 60 | |
二類 二類 | 15 | 縣農業農村局 | 300 |
16 | 縣市場監管局 | 300 | |
17 |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(含林業局) | 300 | |
18 | 縣科技工貿信息化局(含工業區管委會) | 300 | |
19 |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| 300 | |
20 | 縣發展改革局(含糧食和儲備局) | 250 | |
21 | 縣衛生健康局 | 250 | |
22 | 縣教育局 | 250 | |
23 | 縣財政局 | 180 | |
24 | 縣文化體育廣電旅游局 | 180 | |
25 | 縣統計局 | 180 | |
26 | 縣水利局(含水庫移民局) | 180 | |
27 | 縣住房城鄉建設局 | 180 | |
28 | 縣交通運輸局 | 180 | |
29 | 縣糖業發展服務中心 | 150 | |
30 | 縣稅務局 | 150 | |
31 | 縣公安局(含交通管理大隊) | 150 | |
33 | 縣扶貧辦 | 150 | |
34 | 縣投資促進中心 | 120 | |
35 | 縣司法局 | 120 | |
36 | 縣應急局 | 120 | |
37 | 縣民政局 | 120 | |
38 | 縣行政審批局 | 100 | |
39 | 縣退役軍人局 | 100 | |
40 | 縣城管執法局 | 100 | |
41 | 縣供銷社 | 90 | |
42 | 縣醫保局 | 90 | |
43 | 縣審計局 | 60 | |
44 | 縣征地拆遷和房屋征收補償中心 | 60 | |
45 | 縣紀委監察 | 50 | |
46 | 縣委組織部 | 50 | |
47 | 縣委宣傳部 | 50 | |
48 | 縣委統戰部 | 50 |
抄送:縣委各部門,各人民團體。
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,縣政協辦公室,縣法院,縣檢察院。
柳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月17日印發